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暨国家轻工业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前身是日化研究所的分析研究室。20世纪30年代成立工商部中央工业试验所时,即设置有工业分析室(组)。此后几十年里,研究所虽经数度更名,机构分并整合,始终保持有分析室的设置,直至1987年6月在研究所筹建设立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时才宣告撤销分析室。
1990 年3月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90)轻质字第17号文《关于统一监督检测中心和地区站名称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原“轻工业部日用化学工业标准化质量检测中心站”统一命名为“轻工业部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1990年10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以技监局监发(1990)521号文,通知批准“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过审查,并给予正式授权。授权证书编号为国质监认字(104)号,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为(90)量认(国)字(C0480)号。授权日期为1990年10月12日,有效期5年。承担单位:轻工业部日用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至此,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正式成立,行政隶属研究所管理,设在所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其检验业务,受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导和监督,是独立开展业务、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法定检验机构。为洗涤用品行业设立的第一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
2000年10月17日国家轻工业局下文(国轻行[2000]359号)对国家轻工业局所属检测中心更名,中心更名为“国家轻工业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2001年1月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质技监局认函(2001)08号文“关于批准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9个单位获准实验室认可的通知”: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技术专家评定工作组评定,确认各申请认可的实验室均符合CNACL 201-99《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批准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表面活性剂及洗涤剂分析实验室技术能力资格的认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验室获准认可生效,并授予实验室认可证书,允许按 CNACL102-99《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认可标志,认可证书有效期限为5年。
至此,国家洗涤用品质检中心(太原)确立了三合一(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质检中心授权)的资质认可模式。并按国家管理要求在证书有效期内定期接受国家的中期监督评审。
2008年,经中国消费者协会考核确认,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被中消协确认为“日化商品类”检验比较实验室,业务范围为承担消费者协会的日化商品比较试验。
2014年,经积极申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以质检中心业务为基础成立“工业(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成为本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同年通过了CNAS的中期监督评审。
2018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成立了检测检验认证联盟,在机构中心任副理事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