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2014年12月30日,我司组织召开了四季度标准化工作例会。会议传达学习了2015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以及近期部领导对标准化工作的指示要求,总结交流了2014年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讨论了2015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学习领会部领导对标准化工作的指示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2015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以及近期部领导就智能制造、移动互联网、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标准化工作的指示要求。会议一致认为,上述要求为2015年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各司局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要紧密围绕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扎实推进智能制造、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发挥好标准在产业发展、行业管理中的技术基础作用。

二、关于2014年标准化工作的完成情况

2014年我部标准化工作在部内各司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重点突破、整体提升”为主线,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各项标准化工作之中,不断改进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重点标准制定,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标准化,支持我国企事业单位主导国际标准制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标准化工作任务。

在标准制修订方面,共下达2016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了数控机床、智能电视、第四代移动通信、淘汰落后产能等领域的重点标准项目422项,占项目总数的20.93%,超过年初确定的关键业务指标;向国家标准委申报了131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建议,涵盖了两化融合、手机支付等重点领域。共批准发布2723项行业标准,完成了1130项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废止了86项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了标准技术水平、优化了标准体系结构,满足了产业发展需要。

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化工等19个行业和3个综合性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全面梳理了各行业(领域)标准体系的现状,摸清了国际标准转化情况,围绕产业发展重点确定了未来3年标准制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在综合标准化推进方面,继续坚持运用综合标准化的方式积极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标准的制定,着力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整体支撑作用。编制印发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起草完成了云计算、光伏、物联网等重点领域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或综合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启动了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半导体照明、电动汽车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中的标准项目制定。

在标准的国际化方面,国际标准提案工作取得新进展,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话语权得到提升,全年共补助国际标准项目107项,其中《云计算安全框架》等25项国际提案已正式成为国际标准。国际标准转化情况迈出可喜步伐,工业和通信业国际标准转化率已达到73.4%。

在民生标准宣贯方面,从2014年四季度起,探索启动了与民生密切相关标准的宣贯工作。主要以消费者为对象,宣贯材料选择消费者关心的细节问题,采用通俗易懂、活泼生动的形式进行制作,通过部网站向社会宣传。通过消费者标准意识的提升,形成倒逼机制,促使企业提高贯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在标准化体制机制方面,会同相关司局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化制度改革,确定了我部的原则立场,提出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提出和组织制定、推荐性标准的立项与批准发布、社团标准化活动的认定和监督。大力推进行业标准计划分类管理,以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为基础,按照“重点标准,基础通用公益类标准,一般标准”3个层次编制标准计划,进一步提升标准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度。

从2014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情况看,各司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营造了良好的部内标准化工作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主要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缺乏总体部署和系统推进,与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需求的结合度不够。二是部分领域申报的标准项目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严重脱节,反映了前期工作中存在研究不深入、把关不够严的现象。三是标准计划项目的完成率有待提高,各司局对标准制修订的进度管理急需加强。四是部分标准批准发布后迟迟不能出版发行,影响了标准的宣贯与实施。

三、关于2015年标准化工作总体考虑

会议对2015年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进行了研讨和交流,认为标准化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好两化融合发展新要求,坚持一手抓标准化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营造行业内良好的标准化工作环境;一手抓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急需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扎实推进综合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服务工业和通信业平稳较快发展。

会后我司将按照本次会议的意见,对《2015年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进行修改完善,以会议纪要附件的形式印发,供各司局在2015年的标准化工作中参考。

四、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监管

1.按照审计工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请各司局加强对行业标准计划执行情况的清理和监督检查。

2.请各司局在2015年一季度完成对现有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自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未按计划完成的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主管司局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项目延期申请。对已不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行业标准计划项目,项目主管司局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废止申请。

3.建立标准制修订过程监管的常态化机制。自2015年起,每年二季度前各司局应对当年应完成的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梳理。对确实存在困难,预计不能按期完成的行业标准计划项目,项目主管司局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延期或撤销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

(二)全面实行标准立项的分类管理

4.从2015年起全面实行标准立项的分类管理,以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为依据,着力支持重点标准,基础通用公益类标准的制定,提升重点标准和基础公益类标准的比例,进一步加强对体系外标准项目的审查。

5.请各司局认真抓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重点项目的落实,加强对体系外标准项目的审查,包括申报体系外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和主要理由、与现有标准体系的协调配套关系,以及体系内标准项目的申报和完成情况等。我司将在标准立项公示前按司局、分行业听取体系外标准项目的介绍。

6.请各司局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及时组织修订完善现有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标准体系与产业发展的贴合度。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7.请各牵头司局加强智能制造、锂离子电池、光伏、三网融合、宽带提速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的研究,并在2015年1季度标准化例会上进行交流。

8.请电管局牵头,会同通信司、保障局等部内相关司局,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的研究工作,并在2015年1季度标准化例会上进行交流。

9.请软件司会同部内相关司局,借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的工作模式,创新标准化工作组织形式,研究提出落实《云计算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的工作思路和推进策略,并在2015年1季度标准化例会上交流。

10.请信息化司对两化融合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我司将择机在1月上旬召开专题会,对两化融合标准化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四)进一步提升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11.请各司局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按行业、分领域分析国际标准的转化情况,查找薄弱环节,认真抓好国际标准(特别是基础通用、检测方法等)的转化工作,注重与国际标准接轨,并在每年年底按行业、分领域总结分析国际标准的转化情况。

12.请各司局以国际标准提案为核心,认真抓好2015年国际标准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司将继续按照立项、在研、发布等3个阶段,对由我国企事业单位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探索以消费者为主的标准宣贯新模式

13.为做好2015年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标准宣贯工作,我司组织研究制定了《标准宣传材料申报程序和要求(试行)》,以会议纪要附件的形式印发,供各司局在标准化工作中参照执行。

14.请各司局按照《标准宣传材料申报程序和要求(试行)》的要求,组织指导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制作、申报标准宣传材料。

15.我司将随时受理各司局申报的标准宣传材料,按季度进行进行审查。通过评审的宣传材料,将纳入部年度标准宣贯计划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从2015年3季度起,我司将通过部网站陆续向社会进行宣传。

(六)做好2014年标准化发展报告的编制

16.请各司局根据会上发放的《2014年标准化发展报告大纲及要求》,围绕部重点工作和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对所负责行业(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提炼总结,突出工作亮点,挖掘标准化工作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事例,并于1月9日前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送我司。我司拟在3月份择机召开专题会进行研讨。

(七)启动“十三五”标准化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

17.标准化工作是我部“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的内容之一。2015年,将组织开展《“十三五”标准化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等。

18.请各司局根据所负责行业(或领域)“十三五”期间的产业发展重点和行业管理需要,组织研究提出“十三五”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思路和重点领域,并在2015年1季度标准化例会上交流。

(八)其他工作

19.考虑到无线电标准化工作涉及多个行业,请无管局参照工程建设、节能与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3个综合性领域的部内标准化管理模式,组织开展无线电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其经费将在2015年我部标准化经费中予以考虑。